色达县位于青藏高原东南缘,甘孜藏自治州西北部,北纬31°38′-33°20′,东经98°48′-101°00′。地处两省(四川、青海)三州(本省的阿坝州、甘孜州、青海的果洛州)六县(阿坝的壤塘、本州的甘孜、炉霍、石渠,果洛州的达日、班玛)结合部,东邻阿坝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北与青海省班玛、达日两县接壤,西、南海拔4127米,辖4区2镇15乡、66个行政村。色达县城海拔3893.9米,距康定444公里,经马尔康到省会成都666公里。色达在藏语里的意思是“金马”,因历史上曾在色达境内出土了一块马形的金块而得名。现在,色达还是一个盛产黄金的地方。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色达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2002年以前,这里公路不畅通,所以这里一直保留着原始的生活状态。色达县城的海拔较高,气候严寒.年平均气温在0℃以下。色达县是一个比较一般的高原小镇,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色达最有名的还是世界上最大的佛学院――五明佛学院。佛学院在距离色达县城30公里左右的山谷里,风景优美,不时能看到猴子出没。色达县是个藏传佛教寺庙比较集中的地方,全部为红教(宁玛派)寺庙,除了著名的五明佛学院,还有花数千万元才最后完工的吉祥藏经院、歌乐它乡的勒穷寺、甲学乡的拉则寺、纳折贡巴寺以及打隆寺、色拉寺、和3000多年前的石棺墓、塘亚沟、哈青沟古建筑遗迹等等,让人赞叹不已。
色达债务人资不抵债怎么办?
债务人资不抵债应当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来进行清偿,如果暂时没有能力进行清偿的话,是可以分期来进行付款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能力清偿,但是却拒不清偿,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来申请强制执行。
一、债务人资不抵债怎么办?北京追债公司
《民法总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就只能以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即使是亲朋好友之间,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一)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当代社会,一些债权债务发生纠纷之后到法院进行判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必须要按时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确实存在着资不抵债的状况,那么此时是可以分期来进行付款的。